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详情见 正文....
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详情见 正文....
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
一、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及有关问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开通录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1-86215707 二、开通招生监督电话,受理违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相关...
我省春季进行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采取单独考试招生模式,也可采取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其他高职院校采取...
为进一步满足考生对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考需求,经研究决定,于11月29日至30日进行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报名、考试、录取要求按《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
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本省户籍人员、湖北籍退役军人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人员(...
为确保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0〕2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宁夏及重庆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为了保证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