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详解)
上海师范大学一帆~整理
一、学校概况
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 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 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录取新生就读校区: 奉贤校区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英语(师范) | 本科 | 四年 | 9 |
学前教育 | 本科 | 四年 | 100 |
男女比例: 无限制
特殊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建议无色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 不限
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 英语
四、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5年春季考试招生。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
若隐瞒病情,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六、自主测试办法
1.志愿填报:
满足志愿填报要求的考生可于2025年2月15日9:00-22:00,2月16日9:00-16: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
2.自主测试资格线:
2月20日,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按照《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4〕30号)相关规定执行。
3.自主测试时间选择:
2月21日,考生须在上海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自主选择测试时间。
4.自主测试:
3月1日-2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学校自主测试。
测试内容: 面试,总分为150分。主要考察学生须具备的师范生潜能和专业综合能力。
参考材料: 面试时,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也会作为参考材料使用。(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须在考前与学校招生办联系提供相应的信息,具体内容参见上海师范大学春季招生面试实施方案)
缺考处理: 考生若缺考学校的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七、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
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 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
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面试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中的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
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其余考生依序为候补录取考生。
预录取考生办理录取信息登记程序和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登记程序等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
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八、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九、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 021-64322204
十一、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 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 021-64322695
十二、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当年秋季学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