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海洋大学春季考试招生章程(详细整理)
上海海洋大学一帆~整理
一、学校基本信息
院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就读校址:
春季招生新生在临港校区就读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二、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专业说明 |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 | 4年 | 30人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按类招生,入学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专业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4年 | 30人 | 按类招生,入学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专业 |
三、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1.入学考试语种: 不限
2.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
四、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中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专业限制: 色盲、色弱、单色识别不准者不宜报考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其他要求: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有隐瞒病情病史者,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六、自主测试办法
(1)志愿填报:
时间:2025年2月15日9:00-22:00,2月16日9:00-16:00
平台:“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
条件: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上海市公布的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控制线的考生
资格: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学校划定资格线:
时间:2月20日
比例: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专业划定自主测试(以下简称“校测”)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同分处理: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30号)执行。
(3)考生选择测试时间:
时间:2月21日-22日
平台: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网站(zsjy.shou.edu.cn)
校测时间:3月1日、2日的上午、下午,共4个考试时段
校测地点:上海海洋大学临港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4)学校测试安排:
时间:3月1日-2日
条件: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
形式:面试
内容:由我校根据本校及专业特点确定
分数:总分150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校测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意事项: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须在2月21日(星期五)12:00前向我校招办提交相关材料。
缺考处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七、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
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 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依次递补规则:
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自主测试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数学、外语、语文)。
(4)公布预录及候补名单:
时间:3月5日-11日
预录取名单: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
候补录取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预录取确认:
时间:3月12日-13日
平台:“上海招考热线”
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
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八、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 7000 元/生·学年(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生·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 号)。
九、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监督电话:021-61900294
十一、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
[https://www.shou.edu.cn/](https://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s://zsjy.shou.edu.cn/](https://zsjy.shou.edu.cn/)
招生咨询: 021-61900607、61900608、61900609(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十二、其他须知
1. 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个人档案所在地办理纸质档案转递手续。
2.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3. 春招考试与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通知执行,自主测试要求及具体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办官网公布的信息和公告。
4. 春招录取考生与2025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学。
5. 本章程解释权为上海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48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3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