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理工大学春季考试招生章程详解
上海理工大学一帆~整理
一、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春季招生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
徐汇校区: 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二、学历证书
颁发院校: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管理机构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办公室: 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招生工作监督检查机构。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2025年春季考试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类)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 | 本科 | 4年 | 35人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本科 | 4年 | 25人 |
详细说明:
1.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包含以下15个专业: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医学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新媒体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智能医学工程
2.专业分流:
录取进入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
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具体专业。
3.性别比例: 无男女比例限制。
五、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 不限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 英语
六、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
考生须如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八、自主测试办法
1.志愿填报:
时间: 2月15日 9:00-22:00,2月16日 9:00-16:00
条件: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
方式: 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注意事项: 应届高中毕业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自主测试资格线划定:
时间: 2月20日
方式: 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同分处理: 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30 号)相关规定执行。
3.自主测试安排:
时间: 3月1日-2日
参加条件: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填报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
内容:
面试形式,包含英语应用能力测试和学习与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重点考察考生接受工程教育所必需的知识面、学习能力、理解能力和语言能力。
考生须参加全部两个环节的测试。
满分值: 150分
缺考处理: 考生若缺考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作用: 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
提供方式: 由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供。
注意事项: 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应按照要求向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方案。
九、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 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
春考总分 =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
排序方式: 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排序)。
预录取: 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
候补录取: 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专业信息登记: 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12日-13日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候补顺序: 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
条件: 预录取考生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
结果: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理工体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7000元
医学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7400元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 每生每学年7000元,专业分流后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收取学费。(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一、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
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以下资助项目: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
特殊困难补助
学费减免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二、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监督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举报电话: 021-55270716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 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 021-55270799(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寒假除外)
十四、其他须知
1.其他考试: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信息查询:
学校春季考试招生相关事宜将在本科招生网(https://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