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大学春季高考招生政策解读
上海大学一帆~整理
一、院校信息
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号(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就读校区)
嘉定校区: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号(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就读校区)
延长校区: 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 149 号
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
招生就业处: 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机关纪委: 招生工作纪检机构
二、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计划数 |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4年 | 20人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4年 | 20人 |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4年 | 20人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 | 4年 | 20人 |
男女比例: 无限制
三、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 不限
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 英语
四、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相关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大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如实上报健康状况。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色盲不宜。
隐瞒病情病史: 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六、自主测试办法
1.志愿填报:
时间: 2月 15 日 9:00—22:00,2月 16 日 9:00—16:00
条件: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
方式: 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补充: 应届高中毕业生 7 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自主测试资格线划定:
时间: 2月 20 日
方式: 将同一专业志愿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 1.5 倍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同分处理: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30 号)相关规定执行。
3.自主测试时间选择:
时间: 2月 21 日—22 日
方式: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https://bks.shu.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 6:00—22:00)自主选择测试时间段。
4.自主测试:
时间: 3月 1 日—2 日
参加对象: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
方式: 同时报考上海大学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内容: 面试,内容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中文面试,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中文面试,考察基本数理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英文面试,考察英语综合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英文面试,考察英语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5.缺考处理: 考生若缺考学校自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6.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若考生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提供本人高中阶段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供面试时参考),具体要求详见后续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上公布的春招自主测试方案。
七、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4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春考总分组成: 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成绩(满分 150 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
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 100% 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 30% 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3月 12 日—13 日,预录取、候补录取考生须办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相关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 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学校将于 7 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八、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 每生每学年 7000 元(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每生每学年 30000 元(沪教委财〔2017〕57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1200 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 号、沪财预〔2003〕93 号、沪教委财〔2012〕118 号)
九、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
特殊困难补助
学费减免等。
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
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 不让每一位学生因为家庭困难而失去平等发展的机会。
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 021-3621578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
十一、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官网: 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s://bkzsw.shu.edu.cn
专业咨询电话: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21-66132529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21-69982822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 021-69983298
学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 021-6613414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8:30—11:00,13:00—16:30。2025 年 1月 13 日—2 月 16 日为学校寒假期间,电话接听时间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5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招考安排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影响招考安排,学校将在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另行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