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2025年春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细则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格子
为做好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2025年春季插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时间
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6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00—12月16日18:00,幼儿园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12月23日18:00,数据比对与复核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2月30日18:00,区教育局审核与录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5日,公布录取时间为2025年1月6日。
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2025年1月13日,其中,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10:00—2025年1月7日18:00;审核和录取由各幼儿园负责,时间为2025年1月8日—1月12日,公布录取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
幼儿园托班招生时间为2025年1月7日开始。
二、招生对象
托班:2021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班: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大班: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托班采取线下报名、录取的方式,报名所需材料见幼儿园招生公告。招收托班的幼儿园详细见《深圳市龙华区开设托班幼儿园名单》(附件7)
重要提示:
托班学位不延续至小班,就读小班时需按照招生要求重新申请学位,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三、受理幼儿园
根据现阶段幼儿园学位调查情况显示,龙华区部分幼儿园现有少量学位,具体名额视幼儿园期末幼儿转出的情况确定,拟受理春季插班申请的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2、4)。未在名单中的幼儿园因学位已饱和,不受理此次春季插班申请。
四、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家长可同时报名1所(或1个共享学区)公办幼儿园与2所民办幼儿园。公民办幼儿园均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生,家长可扫描二维码申请学位。
公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
五、报名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港澳籍适龄儿童: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至少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住房材料
幼儿园报名需提供以下住房材料之一:1.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学区内商品房(含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2.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公租房租赁合同;3.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4.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集体宿舍、住宅用途商务公寓等)证明材料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5.未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父母一方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实行学位锁定的公办幼儿园学位(附件1、2)还需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附件5)、产权人的房屋产权资料复印件、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报读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不实行学位锁定,不需提供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三)社保证明材料
报读公办幼儿园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和港澳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须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积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深圳户籍、中国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家长无需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报读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结合自身参加社保情况选择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四)政策优待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将享受优待政策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招生系统,如高层次人才证、军官证等,还需将相关证件资料提交至幼儿园(验原件、收复印件),后续将进行核验。
六、幼儿园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读公民办幼儿园适龄儿童家长按照幼儿园公布的招生范围、对象及类型(详见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公示栏的招生通知)选择相应的幼儿园,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重要提示:
1.2025年春季龙华区大浪幼教集团柏奕府幼儿园、龙华区北站幼教集团超核幼儿园、龙华区大浪幼教集团珑境幼儿园、龙华区民治第三幼教集团闻华里幼儿园四所新建园因装修进度等原因可能延迟开学,请家长知悉,谨慎选择。
2.家长居住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网上报名若无法搜索到现居住房屋地址,可联系报名幼儿园,幼儿园添加房屋编码后即可正常报名。
(二)公办幼儿园线上初审
如线上初审阶段资料审核不通过,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三)公办幼儿园资格审核与复核
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将运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园申请资料进行数据后台比对和审核。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报名幼儿园申请复核。复核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修改和复核。
(四)最终审核
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幼儿园由各幼儿园审核。
(五)录取情况公布
(六)办理注册手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按幼儿园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幼儿园进行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
七、公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及录取原则
(一)志愿填报
龙华区公办幼儿园设单享学区、共享学区两种招生模式(名单详见附件1、2)。
单享学区:适用于仅配套一所公办幼儿园的住宅小区及仅有一所非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社区。申请单享学区学位的适龄儿童只能申报学区范围内一所幼儿园。
共享学区:适用于配套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的住宅小区,以及有两所及以上非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的社区。如同一住宅小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同一社区内有两所及以上非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该住宅小区、社区内的公办幼儿园分别组成共享学区。申请共享学区学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选择共享学区内的多所幼儿园填报志愿。同一个社区内有多个共享学区的,适龄儿童仅能申报一个共享学区。
(二)录取原则
1.遵循“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两种类型: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本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幼儿园所在社区扩大招生。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社区范围内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2.单享学区,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幼儿园按照一至六类学位类型及积分(详见附件3)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适龄儿童,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如同类型同积分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
3.共享学区,(1)遵循“先类型再积分,同类型同积分抽签”原则,确定入围共享学区录取名单。申请共享学区学位的适龄儿童,按照学位类型及积分(详见附件3)从高到低排序,按学区内幼儿园总招生计划数确定入围共享学区录取名单。如同类型同积分人数超出计划招生数,以抽签方式进行差额录取。(2)遵循“先志愿再积分”原则,确定录取幼儿园。入围共享学区录取名单的适龄儿童,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同一志愿按照学位类型和积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第二志愿依序录取,以此类推,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八、民办幼儿园录取原则
民办幼儿园将采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第二志愿依序录取,至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录满为止。
九、有关说明
(一)申请学位时,适龄儿童家长须在2024年12月15日前(含当日)向网格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使用购房合同、其他类住房材料、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租赁合同申请学位的非深户籍家长需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或“i深圳”APP下载);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核验,无需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家长提供的房产资料地址、报名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二)学位紧缺的公办幼儿园已实行学位房锁定(期限三年,实行学位锁定的幼儿园名单详见附件1、2)。已实行学位房锁定的幼儿园在3年学制期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法定监护人)。家长可在“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菜单栏—“学前招生房屋查询”子菜单,输入25位房屋编码查询学位房锁定情况。
(三)幼儿园应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咨询电话等,并安排专人向适龄儿童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家长报名时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幼儿园(名单见附件1、2、4)。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咨询电话:0755-2333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