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一招生二次补录报名公告
坪山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坪山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一招生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已结束,部分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现面向全区范围进行二次补录。《坪山区2021年秋季公办学校小一、初一招生二次补录计划表》可在二次补录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请条件
二次补录报名仅限2021年已在我区小一、初一招生系统报名申请公办学校,且各项资料最终审核结果(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而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录取办法
录取仍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办法,按照类型、积分排序从高至低录取,直至二次补录计划名额录满为止。
三、申请方式及相关安排
1.申请方式:今年已报名且各项资料最终审核结果(各职能部门审核)通过而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
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
或通过“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公办小一报名”或“公办初一报名”,凭第一次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调整报名志愿(仅限《坪山区2021年秋季公办学校小一、初一招生二次补录计划表》中的学校)。
2.申请时间:7月28日9:00至7月30日18:00。
3.公布录取名单:8月2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咨询方式
家长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0755-89353010、0755-2847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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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时间中断超过 1 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 年、连续
新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2021年坪山区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统一管理、统一平台、同步招生。 小一年级学位申请从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网上报名。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索取或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无需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