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盐田区初一积分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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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学办法
全区初中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继续实行积分入学。
(一)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为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累加分标准具体见《积分表》。
(二)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 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深户儿童按儿童入深圳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非深户儿童按照儿童父母连续缴纳深圳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的时长排位,录满为止。
(三)积分认定
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后,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说明:
1.产权房是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名下的合法产权房,包括商品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务公寓、军产房和安居商品房。房产用途必须为住宅(含商务公寓),监护人合法产权须在50%以上(不含50%)。
2.累加分中,自有房属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房产)、商务公寓或军产房的,住房项不加分。购房合同不纳入住房项累加分。
3.累加分中,持《内地居民采集表》或蓝本《房屋租赁信息》的,住房项不加分;集体宿舍住房项不加分。
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社保购买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5.《房屋租赁凭证》的积分方法:
(1)深圳户籍儿童持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每满1个月积0.01分。
(2)2021年秋季学位申请,非深圳户籍儿童持有2020年8月1日前登记备案的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系统对红本《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时长进行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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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时间中断超过 1 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我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 年、连续
新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2021年坪山区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统一管理、统一平台、同步招生。 小一年级学位申请从5月27日(星期四)至6月2日(星期三)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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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对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或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递交《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申诉表》寻求解释和帮助(申诉表可到各学校招生部门和教育局索取或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栏目下载)。
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家长将申请学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学校在申请系统对材料进行初审。家长无需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的①深圳市户籍少年、②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少年、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等四类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