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24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细则
德州市教育局格子
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考办(中心),有关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32号)和德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州市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德教体基字〔2024〕1号),为做好我市2024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3 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联办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现将我市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二、志愿填报
(一)填报条件
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参加德州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办函〔2024〕13号),“3 4”贯通培养中职阶段招生对象为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注册地为德州市。
(二)填报分数线
“3 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志愿填报分数线,由德州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划定,于7月9日前在德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dzedu.dezhou.gov.cn/)公布。
(三)填报时间及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本人携带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在县(市区)招考办(中心)指定地点办理网上志愿填报手续(德城区、天衢新区的考生到德城区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志愿填报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德州市2024年初中后高职高师录取工作进程》(附件2)、《德州市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志愿填报地点及咨询电话》(附件3)。
三、投档办法及录取批次
(一)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四科总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对专业计划有数量限制的,按专业计划进行投档。当考生投档分数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通过比对考生单科成绩进行投档,比对科目及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报考高等师范教育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要求由招生院校制定,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招生院校。
(二)录取批次
根据全省录取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2024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志愿填报和录取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分别为:第一阶段7月10日至22日;第二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第三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8月7日平台关闭,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一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体局、招考办(中心)和有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德州市2024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规定要求,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程序,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二)认真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有关招生院校要通过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报考院校,鼓励考生正确定位,理性选择。结合中考考生的年龄特点,尤其要加强报考条件、志愿填报资格和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的宣传,确保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严禁违反招生政策弄虚作假或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未执行招生计划和未按考生志愿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专业和计划组织生源,不得对考生做出违反政策的承诺,录取前不得与考生签订任何形式的录取协议。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县(市区)招考办(中心)报名和市招考院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退档考生,招生院校要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保证书等材料,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有关招生院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及家长的选择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报考志愿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时间安排,维护好网上报名现场工作秩序。要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报名系统的管理,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安全。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咨询答疑工作。招生期间,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招生院校,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接待来人来访,接听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