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级中学集团(东校区)2023年中招自主招生一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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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与条件:
1、招生对象:2023年本市ACD类应届初三毕业生。
2、身心健康,素质全面,基础学科知识扎实,学习能力强;或在科技制作发明、文学创作等方面成绩突出、特长明显;或有一定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
二、招生名额:
自主招生一类共计41名,其中招收D类考生不超过11人。
三、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在市招考网公办普高自主招生管理平台(www.szzk.edu.cn/zzzs)上报名。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时间:6月10日-14日;考生通过公办普高自主招生统一管理平台(www.szzk.edu.cn/zzzs)提交个人自荐资料、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可填报1所招生学校。
要求考生或学校提供的材料真实并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2、审核筛选
6月15日-20日,由深圳高级中学(集团)东校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所有报名学生的材料,按照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入围考生。
3、公布面试名单
6月21日后,考生可登录自主招生平台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在深圳招考网及深圳市高级中学官网公布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4、学校面试
时间:7月1日(周六)
方式:通过人机对话、面谈及思维能力测试等,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思维品质、学习能力以及特长水平。
5、考核成绩公示
学校于7月3日起进行专项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和本校划定的专项合格分数线的公示。公示期为5天。参加考核的考生可在名单公布后登陆自主招生平台查询个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6、录取规则及中考成绩控制线
(一)录取规则:中考成绩公布后,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学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拟录取D类考生的比例不超过本校D类计划占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的比例。
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深圳市高级中学东校区控制线486分。
(二)、正式录取及公示
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直接转为普通招生计划。
学校于中考成绩公布后及时进行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深圳招考网和学校网站公示5 天。
五、监督机制:
为保障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纪委干部、校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负责对学生的选择与面试,并提供最终的拟录取名单。
六、咨询与投诉:
招生期间开通咨询电话:89454515、28369227
深圳高级中学网址:www.cn-school.com
监督投诉电话:83939811,传真:83939829
深圳高级中学投诉电子信箱:jixs@cn_scho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