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幼儿园2024-2025学年招生报名指引

光明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光明区幼儿园2024-2025学年招生报名指引

一、招生对象

小班:2020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9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条件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招生范围

小区配套公办园优先招收所在小区的适龄幼儿,非小区配套公办园优先招收所在社区的适龄幼儿,非小区配套民办园面向全区招生,详见《光明区幼儿园2024-2025学年招生范围一览表》(附件2)。

四、学位申请程序

公、民办幼儿园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安排

1.发布简章

6月11日前,幼儿园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或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发布招生简章,幼儿园安排专职招生负责人并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2.申请学位

小 班(新生):6月12日上午9:00—6月18日下午5:30

中、大班(插班生):6月25日上午9:00—6月27日下午5: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特色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光明区幼儿园2024-2025学年招生报名指引

3.材料核验

(1)材料初审

小 班(新生):6月19日—6月23日

中、大班(插班):6月28日—6月30日

幼儿园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

小 班(新生):6月24日—7月10日

中、大班(插班):7月1日—7月10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

截至7月11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信息更改或补交材料。申请幼儿园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1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4.公布录取情况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规定进行录取。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二)健康检查

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三)登记入园

按时登记入园,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适龄幼儿为深圳户籍

1.幼儿本人出生证;幼儿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幼儿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幼儿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幼儿家庭于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二)适龄幼儿为非深圳户籍

1.幼儿本人出生证;幼儿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幼儿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与深圳户籍适龄幼儿相同。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报读公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且为正常缴交状态,2023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报读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学位时在本市有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为正常缴交状态。

(三)适龄幼儿为台湾户籍

1.幼儿本人出生证明、幼儿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与深圳户籍适龄幼儿相同。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待、优惠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1.根据儿童户籍情况提供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

2.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别提醒

“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特色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

六、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一)一个孩子可同时申请多少所幼儿园?

答:2024年秋季学期,每个适龄幼儿可填报三个志愿(公办或民办)。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为民办幼儿园,志愿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最终审核及学位类型、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网上报名截止后将不予变更。如志愿选择公办幼儿园的,须满足适龄幼儿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幼儿园将按照第一志愿进行材料初审。

(二)如果未被申请的幼儿园录取,还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答: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随时补招。

(三)在学位申请期间,我可以修改申请园所吗?

答:可以。在申请学位系统未关闭期间,家长可以更改志愿。

请家长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志愿,如因家长乱填、错填,导致初审不通过的,报名截止后将不予更改志愿。

(四)小孩没有办理身份证,户口簿可以替代吗?

答:可以。报名时先用户口簿替代,在幼儿园就读期间为孩子办理身份证。

(五)幼儿出生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簿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幼儿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簿不符合,但是幼儿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则不受影响;如幼儿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六)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答:不需要更改,申请学位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招生范围的依据。

(七)新购商品房已有购房合同,但2024年申请学位时没有实际入住,请问能否用此房申请光明区2024年幼儿园学位?

答: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此日)前,视作实际入住)可为子女申请学位;申请学位时,以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八)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 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交状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且为正常缴交状态,从2023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报读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学位时在本市有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且为正常缴交状态。

(九)我和孩子与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请学位吗?

答:可以,但不积分。幼儿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可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申请学位,家长在进行学位申请时住房性质选择“居住信息登记”。

(十)适龄幼儿为社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招生范围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簿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招生范围内的幼儿园,能算第一类吗?

答:要根据园所性质来判断,公办幼儿园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满足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则不属于第一类,视为第二类;如申请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则算第一类。

(十一)申请学位的房屋是否会被锁定?

答:会。申请学位的房屋原则锁定三年,同一套住房(含合法产权房、租房、其他住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幼儿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该套住房住户的孩子因转学或升学离开现就读幼儿园,该房屋即被解除锁定状态。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法定监护人。请申请学位的家长在购房或租房之前先确认该房屋学位是否已被使用(所有的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租房家庭子女申请学位,除了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所需的《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信息外,还需在报名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确保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事项已取得房东(业主)同意。家长可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幼儿园学位申请房查询”查询房屋锁定状态。

(十二)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用来申请学位的房产必须为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能用亲戚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申请学位。

(十三)商务公寓可以用来申请学位吗?

答: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作其他住房,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幼儿园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十四)商品房产权所有人是公司,公司法人能用这套房作为自有房产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用来申请学位的房产必须为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且产权份额在50%以上)。

(十五)在招生范围内置换商品房或租房搬家的,能使用旧的商品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累积积分吗?

答:不能。只能使用新的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进行积分。

(十六)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房屋租赁凭证》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房屋租赁凭证》或《内地居民采集表》中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十七)一份《公租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能给多户使用吗?

答:不能。同一份住宅类《公租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凭证》只限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使用。

(十八)对租房、居住登记信息采集时间有限定吗?

答:有限定。《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必须是2024年5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4年9月30日后。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提供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居民信息登记采集时间必须是2024年5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在此。

(十九)如何提供居住登记信息?

答:家长无须到街道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非深圳户籍人员“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深圳户籍人员居住登记信息无需打印,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验核。

(二十)如何查询房屋编码?

答:房屋编码为25位数字,家长可通过扫描住房门口的二维码进行了解或咨询居住地所在的社区网格员。

(二十一)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幼儿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二十二)如何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幼儿园学位申请信息?

答:通过网站查询。家长可关注“深圳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申请政策及信息,也可登录“光明政府在线”查询招生资讯。教育部门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请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同时也可关注拟申请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及园门口公告栏,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生资讯。报名期间,家长可直接向各幼儿园咨询相关招生资讯。

(二十三)插班生如何申请学位?

答:秋季学期家长关注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了解插班学位情况,通过系统进行网上申请,条件、程序、材料和录取规则和小班新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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