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埔区小学升初中招生政策指引
黄埔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一)穗籍黄埔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含11区),在我区公办小学应届毕业的在籍学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学生),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继续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方式,在毕业学校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
(二)区内跨地段生
对于具有本区户籍的本区民办小学毕业生,或具有本区户籍(入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在本区其他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段对口的公办初中跨地段升学者,家长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后,由学校统一集中向区招生办申报跨地段升学。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者按对口中学升学或电脑随机派位分配学位。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关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
3.跨地段申请表。
(三)对于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并在黄埔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回户籍所在区申请入学,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二、黄埔区外各小学就读的黄埔区户籍应届毕业生
在区外就读并具有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因特殊情况申请回我区升学(即外地返穗生和跨区生),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当年规定时间向区招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常住居民户口簿,入户时间截至当年4月30日;
2.该户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所购房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所有);若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表》及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打印适龄儿童及父母三人在广州市的《个人名下房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3.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全国学籍学生信息表”(由毕业学校从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在广州市其他区就读的还需要提供广州市学籍信息表)。
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可按本区小学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办法安排升学。
三、黄埔区内各小学就读的非穗籍应届毕业生
(一)非广州市户籍的黄埔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可通过“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入读黄埔区公办初中(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重点企业的界定和排名是由黄埔区工信局和商务局负责,学位指标计划和分配是由区教育局负责。(咨询电话:黄埔区工信局 82378699、82118738、82111550;黄埔区商务局82111493、82111498;区教育局 82111495)。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的具体申请渠道和流程,请参阅当年的具体实施办法。
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需要注意的事项
1.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申请人所在企业符合重点企业评比标准;
(2)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人员;
(3)申请人在所在企业服务满1年(含1年)以上,并企业为其缴纳社保满 1 年(含 )以上。
2.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途径取得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在建学籍时,如果发现其不是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初中学籍,将直接取消其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
(二)非广州市户籍的黄埔区小学应届毕业的非政策性照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积分制入学方式就读黄埔区公办初中(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
1.申请黄埔区积分入学,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制入学受理时间的最后一日)。
2.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3.黄埔区2021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4.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申请登录网址(建议使用ie11.0或者谷歌60.0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
(1)积分申请
电脑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网,点击页面右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或输入网址: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ValidateCodeSwitch=false),点击“个人积分”模块提出积分申请,获得核定积分(每天都可以申请,约需要35个工作日出核定积分);
(2)学位分配申请
获得核定积分后,申请人在资格申请时间内及时点击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制入学”模块申请办理黄埔区积分制入学填报志愿。
5.咨询电话:积分申请请咨询区来穗人员管理局,咨询电话82378907;学位申请请咨询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2111495。
6.申请“积分制入学”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1)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获取了学位,会在积分入学填报志愿前,将通过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取得学位的申请人在录取系统做限制,不可以再次填报志愿,无法再次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学位,
(2)通过“积分入学”途径取得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学生,在建学籍时,发现其不是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具体初中学籍,将直接取消其通过“积分入学”获取学位的入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