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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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投档比例为1∶1。

在中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8月13日至14日,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

8月15日,提前批(体育学校、艺术学校)录取;

8月16日至17日,第一批录取;

8月18日至19日,第二批录取;

8月20日至25日,第三批(部省属及跨市中职类学校)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为准。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我办将统一进行第二次划线录取。

民办普高补录与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按照我市中考中招政策规定,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

第二次划线录取结束后,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申请就读中职学校。

市、区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了最终审核,绝大多数考生通过了审核。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已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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