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单独招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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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文化统考将于4月24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特制定考生健康应试须知,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2021年普通高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并填写相关信息,签字作出承诺。

2.从4月10日起至考试结束,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每日自行监测身体健康状况。在考前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校生须主动向所在学校报告,非在校生须向社区和对口单招报名点报告。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每场考试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和《健康承诺书》。在参加最后一场考试时,考生须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

4.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有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方可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5.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6.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须佩戴口罩。提倡家长不送考、不在考点门口聚集。

7.考生进出考点,应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在考点内随意走动。考试结束后应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

8.需就近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9.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统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取消其对口单招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组织或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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