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
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格子
为切实做好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江西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教考字〔2024〕10号)、《赣州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赣市教委考字〔2024〕5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24〕9号),结合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中“五区”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三区”指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两区”指南康区、赣县区。
一批次志愿与范围
设置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采用全市统一模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zz.jxedu.gov.cn<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可跳转>,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1日8:30至24日21:00。
普通高中招生分三个批次:提前批(包括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提前批统招)、第一批(含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第二批(含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等)。
1.提前批
用于五区部分普通高中面向五区提前招生,设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和提前批统招志愿各一个。
(1)赣创计划志愿,用于江西师大附中赣江院分校(以下简称“赣江院分校”)面向五区招收赣创特色生。赣创计划不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志愿,考生可咨询学校报名。赣创计划在其它普通高中划线录取前优先完成。
(2)零批次统招志愿,用于赣江院分校、赣州中学、赣州三中面向五区招生,为单志愿,考生最多选报1所学校。此批次在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完成后进行。
(3)提前批统招志愿,用于赣州中学(红色班、宏志班)、赣州一中(阳光班)、赣州三中(宏志班)、赣南师大附中(人文科技班)、赣州六中(创新实验班)、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基地班)面向五区招生,为单志愿,考生最多选报1所学校。此批次在零批次统招完成后进行。
2.第一批
用于三区考生填报第一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统招、特长与特色生、均衡等三类。
(1)统招。设3 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一个都不报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与特色生。本批次考生需要加试专业,不在招生管理平台填报具体志愿,考生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政策、专业方向、专业要求等。报名、考试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办法按市教育局印发的特长特色生招生工作方案执行。特长与特色生的录取在统招之后、均衡之前完成。
(3)均衡。设2个梯度志愿(非平行志愿),用于三区具有均衡资格的考生填报具备均衡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无均衡资格考生不参与本批次的录取。
3.第二批
用于三区考生填报第二批普通高中志愿,分统招、特长、自行组织生源三类。
(1)统招。设3 个平行志愿,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一个都不报的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
(2)特长。与第一批“特长与特色生”相同。
(3)自行组织生源。三区7所民办高中允许面向南康、赣县两区招收两区统招后未录取的考生,赣县2所民办高中允许面向五区(除赣县区外)招收第二批统招后未录取的考生。赣州一中双轨班、赣州三中中外合作班允许面向五区招收部分学生。
二?招生计划
1.提前批
(1)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80人。面向赣县区招生40人、面向五区除赣县区外其它四区招生40人。
(2)零批次统招计划共200人。其中:赣江院分校100人、赣州中学50人、赣州三中50人,面向五区招生。
(3)提前批统招计划共350人。其中:赣州中学(红色班、宏志班)150人、赣州一中(阳光班)50人、赣州三中(宏志班)50人、赣南师大附中(人文科技班)20人、赣州六中(创新实验班)30人、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基地班)50人,面向五区招生。
2.第一批
(1)统招计划共2215人。其中:赣州中学326人、赣州一中210人、赣州三中318人、赣州四中130人、赣南师大附中105人、阳明中学149人、赣州六中249人、赣州十五中162人、赣州十六中114人、文清外国语200人、厚德外国语252人,面向三区招生。
(2)特长计划共405人。其中:赣州中学面向五区招收特长生95人,其中音乐10人、体育35人、清华美术班50人。赣州一中面向五区招收特长生100人,其中音乐8人、体育42人(含田径、男篮、女篮、男足、女足及其他高水平运动员)、美术班50人。赣州三中面向五区招收体育特长生55人(含男排、女排、男足、女足及其他高水平运动员),面向三区招收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武术、游泳及其他体育高水平运动员共45人。赣州四中面向五区招收特长生100人,其中音乐30人(声乐6人、器乐9人、舞蹈15人)、体育30人(武术17人、男足7人、羽毛球3人、攀岩3人)、美术类40人(美术35人、书法5人)。赣南师大附中面向三区招收特长生10人。
(3)创新特色计划共210人。其中:赣州中学80人、赣州一中50人、赣州三中80人,面向三区招生。
(4)均衡计划共2538人。其中:赣州中学759人、赣州一中490人、赣州三中742人、赣州四中302人、赣南师大附中245人。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保障城乡学生升学机会公平,将市直优质高中统招计划的70%,按均衡招生总计划占三区均衡合格总人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三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到校。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3.第二批
(1)统招计划共5304人。其中:阳明中学346人、赣州六中579人、赣州十四中110人、赣州十五中378人、赣州十六中266人、文清外国语学校467人、厚德外国语学校588人、文清高级中学478人、厚德高级中学660人、立德高级中学560人、天行阳明高级中学700人、星苑高级中学172人,面向三区招生。
(2)特长计划共580人。其中:阳明中学面向三区招收15人(武术5人、篮球10人),赣州六中面向三区招收30人(音乐5人、体育10人、美术7人、科技8人),赣州十五中面向三区招收体育10人,赣州十六中面向三区招收20人(美术10人、书法4人、体育6人),文清外国语学校面向五区招收83人(含音乐、美术、体育),赣州体校面向五区招收50人(与文清外国语学校合作办学),厚德外国语学校面向三区招收80人和面向五区招收20人(均含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体育),文清高级中学面向五区招收62人(含音乐、美术),厚德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招收57人和面向五区招收23人(均含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体育),立德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招收47人和面向五区招收23人(均含音乐、美术、舞蹈、书法、体育),天行阳明高级中学面向五区招收美术50人,星苑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招收8人(美术4人、体育4人)、面向五区招收2人(美术1人、体育1人)。
(3)中外合作班计划共150人。其中:赣州一中面向五区招收双轨班100人(需到校单独报名并参加相应测试),赣州三中面向五区招收中外合作班50人。
(4)自主组织生源计划共618人。三区7所民办高中面向南康、赣县两区招生,其中文清外国语学校80人、文清高级中学80人、厚德外国语学校60人、厚德高级中学60人、立德高级中学70人、天行阳明高级中学250人、星苑高级中学18人。有意愿的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
赣县区赣县实验学校、崇德高级中学2所民办高中面向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四区招生按市、区教育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三
录取办法1.投档规则
投档录取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
录取前,全市将设定一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未达到此控制线的考生不参与普通高中统招及均衡录取。
投档录取顺序按提前批(赣创计划、零批次统招、提前批统招)、第一批统招、第一批特长与特色班、第一批均衡、第二批统招、第二批特长和自行组织生源等7个批次依次进行。逐批录取逐批清,无志愿考生不参与投档录取,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改录,不再参与其它批次志愿的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梯度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遵循分数”。
升学总分相同时,投档顺序为:语文 数学 英语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投档;当语文 数学 英语成绩之和也相同时,物理 历史成绩之和高者优先投档。
2.提前批
(1)赣创计划。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面向赣县区招生40人,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上年该校统招线的85%即685分,赣县区教体局制定录取政策与资格审核并录取,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面向五区(除赣县外)招收40人,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上年该校统招线的90%即725分,上线生源按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测试成绩相同时初中学考成绩高者优先。招生方案、录取资格及拟录名单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零批次统招。赣江院分校招收100人,按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90%即761分。赣州中学、赣州三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校在三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
(3)提前批统招。赣州中学、赣州一中、赣州三中、赣南师大附中、赣州六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本校在三区第一批统招线下20分。南康中学民航基地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我市升学满分的80%即676分,且英语不低于90分。
3.第一批
(1)统招。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一次性投档,即在分数优先前提下,从最高分者开始,依次检索考生的志愿1、志愿2、志愿3三个平行志愿,如果志愿1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1投档录取;若志愿1落选,则检索志愿2,如果志愿2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2投档录取;若志愿2落选,则检索志愿3,如果志愿3学校未完成计划,则按志愿3投档录取;如志愿3也落选,表示该生统招批次落选,参与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
每个学校最后一位录取者的总分和相应单科成绩之和,即为该校第一批统招录取分数线和相应单科最低分。
(2)特长与特色生。第一批特长生和创新特色生具体招生办法按市教育局制定的相应方案执行。
(3)均衡。梯度志愿,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为各高中学校第一批统招线下120分。
第1均衡志愿录取:根据各招生学校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均衡计划数和考生第1均衡志愿,依次逐校进行录取。首先从同一初中学校筛选出第1均衡志愿填报了同一招生学校的考生,然后根据该校对应的均衡计划数,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全部录取,下同)。所有初中学校按分配的均衡计划录取结束后,若有初中学校线上志愿生源不足,该招生学校出现剩余均衡计划,则再从所有初中学校尚未录取且第1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2均衡志愿录取:招生学校按第1均衡志愿录取结束后,如已完成全部均衡招生计划,则在第2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的,均为无效志愿。如招生学校按第1均衡志愿录取结束后还有剩余均衡计划,则再从所有初中学校尚未录取且第2均衡志愿填报了该招生学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如仍有未完成的均衡计划不调剂、不补录。
各初中学校要张贴发布本校均衡预录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对均衡资格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均衡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4.第二批
(1)统招。考生可选填3个平行志愿,录取方法与“第一批统招”相同。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不得改录同批次其他学校。因其他类型招生等政策原因造成缺额的,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公布缺额计划,招生学校在投档线上征集生源。
(2)特长。考生可选报1个,录取方法与第一批同。
(3)自行组织生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学校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突破计划招生,未完成计划不调剂。
五区9所民办高中允许在五区(除本区外)按批准的计划自主组织生源,招收工作必须在生源所在区域统招结束后进行,不得招收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降低录取要求(不得低于面向本地生源统招分数线),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规定区域外招生。未完成的计划不调剂。
5.随迁子女的录取
外省、外市随迁子女考后回我市户籍地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户籍证明、地市级教育部门成绩证明和学籍审核意见,户籍地招考部门在优先保证本地生源的入学需求、在学位有空余情况下调剂录取,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
四录取时间安排
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基本完成,初步安排如下(实际日期根据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7月4日完成赣江院分校赣创计划录取;
7月5日完成零批次统招志愿录取;
7月6日提前批次统招志愿录取;
7月7日-8日完成第一批统招录取;
7月9日-11日完成第一批特长和创新特色生录取;
7月12日-13日完成第一批均衡录取;
7月14日-15日完成第二批统招录取;
7月中下旬进行第二批特长生、自行组织生源的录取。
五
监督与管理1.规范宣传管理。要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要积极做好《中招指南》的宣传发布和招生宣传资料的审核工作,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的宣传资料一律不得对外发布。要关注倾向苗头,做好风险评估,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要创新指导服务,通过小视频、公开信、宣传栏、宣传单、问答须知、专题讲座、班会等,帮助考生和家长了解政策,科学合理选择升学学校。
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按时、谨慎、自主填报志愿。对跨城区(如南康、赣县考生到主城区)就读的考生须充分了解国家专项、高校专项等高招优惠政策(户籍和学籍必须连续三年在同一专项实施县<市、区>)。
2.规范服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完善密码发放程序,及时打印考生初始密码,确保发放有记录、有签名,严禁扣留或更改考生登录密码。志愿填报期间,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放机房为考生提供便利,方便考生上网自主填报、查询、修改、提交志愿。学校和老师有宣传、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的义务和职责,但须注意方式方法,在宣传时做到客观公正,在指导时耐心细致不带偏见,避免误会与误解。要设身处地帮助解答考生的疑难问题,指导考生根据平时成绩和兴趣爱好选报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不得诱导误导考生。严禁干涉限制甚至威胁恐吓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包办、代填、篡改考生志愿。
3.规范录取管理。各区各校须严格遵循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按批次、按计划、按志愿、按分数执行。严禁提前承诺招生和私订协议招生;严禁争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与旁听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和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和未经批准跨区域招生。秋季开学时,各高中学校要及时进行新生入学与招生录取的数据比对,严格按照省招生管理平台录取名单建立学籍,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就读信息一一对应,不错漏一人。
4.强化执纪问责。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重要内容和有关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要建立重要招生信息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健全考试招生违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公布举报和申诉渠道,从严核查问题线索。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及时退回,产生的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负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扣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等处罚。对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
六咨询(举报)电话及查询方式
初中学考报名、均衡资格认定、考试组织由考生所在区招考部门负责,联系电话: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8350271,赣州经开区教体服务中心8379880,蓉江新区社管局教育工作组8165855。招生计划管理由市教育局发规科负责,联系电话:8991487;特长生和创新特色生资格认定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联系电话:8991498;具体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228565;录取监督工作由市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联系电话:8991492。
附件:2024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均衡计划分配表
初中生源学校 | 均衡计划分配数 | |||||
小计 | 赣州中学 | 赣州一中 | 赣州三中 | 赣州四中 | 赣南师大附中 | |
合计 | 2538 | 759 | 490 | 742 | 302 | 245 |
赣州市第一中学 | 68 | 20 | 13 | 20 | 8 | 7 |
赣州市第二中学 | 135 | 40 | 26 | 39 | 17 | 13 |
赣州市第三中学青年路 | 43 | 13 | 8 | 13 | 5 | 4 |
赣州市第四中学 | 46 | 14 | 9 | 13 | 6 | 4 |
赣州市第七中学 | 181 | 54 | 35 | 53 | 22 | 17 |
赣南师大附属中学 | 69 | 20 | 13 | 20 | 8 | 8 |
赣州市第九中学 | 44 | 13 | 9 | 13 | 5 | 4 |
赣州市水西中学 | 86 | 26 | 17 | 25 | 10 | 8 |
赣州市厚德外国语学校 | 141 | 42 | 27 | 41 | 17 | 14 |
赣州市沙石中学 | 127 | 38 | 25 | 37 | 15 | 12 |
赣州市沙河中学 | 51 | 15 | 10 | 15 | 6 | 5 |
赣州市文清实验学校 | 44 | 13 | 9 | 13 | 5 | 4 |
赣州市章贡中学京九路 | 61 | 18 | 12 | 18 | 7 | 6 |
赣州市章贡中学濂江路 | 128 | 39 | 25 | 37 | 15 | 12 |
赣州中学 | 69 | 22 | 12 | 20 | 8 | 7 |
赣州市第三中学赞贤路 | 36 | 11 | 7 | 11 | 3 | |
赣州市阳明中学 | 81 | 25 | 15 | 23 | 10 | 8 |
赣州市章贡中学赞贤路 | 84 | 25 | 16 | 25 | 10 | 8 |
赣州市第二十中学 | 17 | 5 | 3 | 5 | 2 | 2 |
赣州市第十九中学 | 34 | 10 | 7 | 10 | 4 | 3 |
赣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 17 | 5 | 3 | 5 | 2 | 2 |
初中生源学校 | 均衡计划分配数 | |||||
小计 | 赣州中学 | 赣州一中 | 赣州三中 | 赣州四中 | 赣南师大附中 | |
赣州市峨嵋中学 | 31 | 9 | 6 | 9 | 4 | 3 |
赣州市三江学校初中部 | 24 | 7 | 5 | 7 | 3 | 2 |
赣州市伍岭中学 | 7 | 2 | 1 | 2 | 1 | 1 |
赣州市文清外国语学校 | 92 | 27 | 18 | 27 | 11 | 9 |
赣州市第五中学 | 155 | 47 | 30 | 45 | 18 | 15 |
赣州市厚德学校初中部 | 65 | 19 | 13 | 19 | 8 | 6 |
赣州市第八中学 | 146 | 44 | 28 | 43 | 17 | 14 |
赣州市第十中学 | 62 | 19 | 12 | 18 | 7 | 6 |
赣州市金岭学校 | 74 | 22 | 14 | 22 | 9 | 7 |
赣州市第六中学 | 29 | 9 | 6 | 8 | 3 | 3 |
赣州市十四中学 | 98 | 29 | 19 | 29 | 12 | 9 |
赣州市坞埠学校 | 14 | 4 | 3 | 4 | 2 | 1 |
赣州市潭东中学 | 101 | 30 | 19 | 30 | 12 | 10 |
赣州第十五中学 | 78 | 23 | 15 | 23 | 9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