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
威海市教育局格子
各区市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教体中心、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学校:
现就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学校中职班,下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计划招生11601人,其中“3 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以下简称“3 4”)专业计划招生220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计划招生2560人(其中,联合高职院校举办五年制高职专业招生2320人,“三二连读”专业招生240人),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专业计划招生5861人,技工院校教育专业计划招生2920人,特殊教育学校中职专业计划招生40人。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2、3。
二、志愿填报与录取
志愿填报和录取分5个批次:一是“3 4”提前批次专业志愿;二是职教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志愿;三是市域内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四是三年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技工院校教育专业志愿、特殊教育中职专业志愿、外地市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专业志愿;五是注册入学。录取时间详见附件4。
(一)填报条件。
1.“3 4”专业、全部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职教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艺术高考提前批次专业招生对象为我市2024年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3 4”专业中职阶段志愿录取及分数线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通知》(鲁教办函〔2024〕13号)规定执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位次排名需在前55%。考试科目中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考查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
3.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志愿填报分数线按照生源计划在一定范围内划定分数线并公布。
4.部分专业组织面试,相关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时间定于6月29日;考生需于6月28日17时前到招生学校报名。面试通过的考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5倍。面试通过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学校要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学生成绩,并于6月30日前将面试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至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5.有意愿接受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结)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可注册入学,由学校在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学生无需填报志愿。
(二)录取。
1.投档。
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登录威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weihai.gov.cn/),点击“招生考试”进入“威海市高中段学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管理员)”进行网上投档。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位次)及分数线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根据我市公布的录取时间、批次及规定、程序,做好投档考生的档案审核及预录取工作。预录取考生数据库必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上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未经平台录取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考生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按位次投档。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原始总分 特征分)、三科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分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3 4”专业采取顺序志愿录取按学校投档方式,其他批次专业采取平行志愿录取按专业投档方式。职教高考提前批次专业设投档资格线,资格线原则上按照总分数不低于300分,语数外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其中任意两科在60分以上划定。
2.退档。填报“3 4”专业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报到时间不得晚于6月29日17时,否则视为放弃“3 4”录取;未报到的考生,可退档参与下一批次的录取;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报到和其他中职教育批次录取。因考生申请退档造成计划空缺的,在相应志愿考生名单中按成绩(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批次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再参加本批次征集志愿及下批次录取。
3.投档查询。每次投档结束,考生可登录招生录取管理系统查询投档结果,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由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负其责,实行网上平台统一录取。各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区域内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责任;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工作。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并确保该文件在区市教育部门和初中学校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指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激发学生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当在网站、公众号上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信息。各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学校要针对中考招生政策和中职教育多元升学路径做好宣传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一是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各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布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新增专业、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招生,超计划部分(除急需紧缺专业)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实行有偿招生,否则,缩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相关专业的年内和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二是规范招生宣传。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缩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6月15日前,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广告内容等招生宣传材料需分别经区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招生过程中,学校在网站、公众号等任何途径公开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发布前一天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未经审核,不得发布。三是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初中毕业生的正面引导,不得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严肃进行处理。
市级招生咨询电话:5810201(中考招生),5819967(中职学校招生),5190816(技工院校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详见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