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二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格子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2024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二类自主招生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程序
各学校须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统一开展二类自主招生报名与资格审核、专项考核与结果公示、成绩合成与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招生简章备案与公布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二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制定招生简章,于6月12日前报体卫艺处备案后,在学校官方网站、官微及学校宣传栏等公布。
招生简章须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生计划(类型、项目及计划数)、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ACD类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具体列明招收类型、项目及要求)、报名方式;
3.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具体要求;
4.专项考核形式及评价方式等;
5.录取方式(详见下文);
6.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
(二)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招生学校不得缩减报名工作时间。
2.现场报名要求
考生须在现场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招生学校可通过面谈了解考生专业基本情况。面谈全过程要求采取录像方式留痕记录。对非必须进行面谈和现场审核项目的考生,学校可开通线上报名渠道,开展线上报名审核。考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有获奖经历的,可作为考生报名的附加条件,不可作为报名的唯一条件,不可作为专项成绩加分或降分的依据;没有上述获奖经历的考生,可提供初中毕业学校多位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水平推荐信,或由招生学校对其进行专项面谈考察。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赛事获奖证书,不可作为报名条件要求,更不可作为录取标准和依据。
招生学校通过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zzk.edu.cn)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向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下发《2024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告知书》(附件4-1)和《专项考核准考证》(加盖招生学校公章后发放)。考生领取《专项考核准考证》后即被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锁定,不能再申报其他二类自主招生学校。考生凭《专项考核准考证》参加专项考核。
6月19日-6月22日,招生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再次复核。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所发放准考证作废,学校通知学生不得参加专项考核。
(三)专项考核与结果公示
1.专项考核时间
6月30日(星期日)。
2.专项考核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二类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各类专项考核,并做好考核全过程记录,考核结果须公示。学校专项考核标准须参照且不低于《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类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深圳市普通高中音乐舞蹈及表演类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深圳市普通高中美术类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指导意见》的标准。
(2)考生须在专项考核当天签定《2024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申报志愿确认回执》(附件4-1),明确考生本人申报意愿并服从录取程序。未签定《确认回执》的考生视为放弃二类自主招生学校志愿,不予以录取。
3.结果公示
招生学校在专项考核结束后,划定本校的专项合格分数线。专项合格分数线和专项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日起在学校网站或在校门口张贴公告公示5天。学校要为考生提供专项考核成绩查询渠道,负责安排专人做好解释工作。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填写《2024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专项考核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4-2),由招生学校受理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核查期为3个工作日。
复核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只复核考核细项是否存在漏评、细项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将于核查期内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更正后的考生成绩由招生学校补充公示3天;复核无误的不再另行通知。专项成绩复核工作于中考成绩公布前完成,中考成绩公布后不再受理专项成绩复核工作。
(四)拟录取名单确认与公示
1.成绩合成与拟录取名单确认
参加二类自主招生的考生须中考成绩和专项考核成绩“双达线”,即考生的中考分数和专项考核成绩须同时达到报考学校二类自主招生的中考成绩控制线和专项考核合格分数线。符合“双达线”的考生,招生学校将其中考成绩和专项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比60%、专项考核成绩占比40%合成为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名单。总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专项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二类自主招生计划数。各招生学校形成学校招生工作书面会议纪要留存备查。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须在学校网站或在校门口张贴公告公示5天,并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后由市招考办录取。
(五)正式录取
二类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次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通过后按照名单进行投档录取。
二、工作要求及招生纪律
各招生学校要强化法治观念,加强领导和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组织管理
招生学校是自主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自主招生工作,充分认识到自主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重要性,要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完善自主招生工作制度,明确招生办法、统一选拔标准、规范实施操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规范工作流程
各校要严格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二类招生工作规程的通知》(2021年6月23日印发)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学校不得临时变更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录取依据等项目和内容,不得针对考生具体情况设定附加招生条件。
(三)实施“阳光工程”
增加自主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学校必须实行大评委评审和现场亮分工作制度,须与评委及工作人员签定《2024年深圳市公办普通高中二类自主招生评委及工作人员责任书》(附件4-3)。学校要采取现场录像和电子监控等手段记录考核全过程。招生学校招考方案、录取依据和录取结果、专项面谈及考核现场录像记录均存档一年留查,纪录须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纪委派驻部门备案。
各招生学校须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考生、家长及社会关切,考核过程全程留痕,公布投诉电话,确保自主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决杜绝虚假宣传、违规招生。切实做好自主招生绩效评估和录取考生的跟踪培养与管理,定期向市教育局报送评估报告。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区、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违规招生,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遵循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原则。
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提高自主招生的公信力,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和环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扣减当年或下一年度自主招生计划、取消自主招生资格等处罚。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83226534(体育)、88120335(艺术),邮箱:tcs@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