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2年中考报名时间3月3--8日

珠海市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市四中、市体校、市属民办中学:

为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3—8日,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3月9—10日。其中,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1—16日,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3月17-18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我市初中在校生凭学校下发的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详见http://zhjy.zhuhai.gov.cn,下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选择体育考试项目,进行网上缴费。

(三)社青类考生报名

初中毕业的往届生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三毕业生(简称“社青类考生”)实行远程网上报名(不需现场报名),考生登录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统进行个人信息注册。通过审核后,系统反馈准考证号和密码。考生自行登录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照片采集、选择体育考试项目等工作。

2022年,全市不设社青类考生现场报名点。在我市初中学校复读的考生,可在所复读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考生类别须填报为往届生。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初三毕业生可以报考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应届初三毕业且具有本市初中学籍的华侨子女、港澳台户籍子女,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享受珠海户籍考生待遇。

3.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1)学籍方面

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

(2)居住证方面

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累计满3年(含)以上,且现有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3)社保方面

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3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4)职业及住所方面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稳定住所。

(二)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有珠海户籍的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中考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2.无珠海户籍的初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4.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我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含技工)学校。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初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学生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提交资料及报名流程

(一)考生须提交资料

1.二代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原件备查);

2.港澳户籍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台湾户籍考生应提交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往届生应提交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如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或户口簿上未有考生父母信息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涉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应提交所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信息表(注明全国统一学籍号并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地理、生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须注明考生分数及科目满分,加盖当地县区级以上教育局招生考试部门公章)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单(所就读学校提供)。

(二)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资料:本市在校生提交相应资料给报名点(学校),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考生,通过中考管理系统提交相应材料清晰的原件照片;

2.资格审查:报名点(学校)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3.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报名点将中考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号和初始密码发放给考生;

4.网上报名: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含信息填报、体育项目选择等);

5.电子摄像:考生原则上在报名点现场摄像。对不能现场摄像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头像电子照片(蓝底,宽168×高240,30KB以内)。报名点(学校)审核后统一上传至中考管理系统,各校对采集的考生照片真实性负责;

6.办理确认手续:各报名点在规定时间内从中考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考生《珠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表》给考生核对,考生及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对表中各项内容逐一核对并签字确认。身份证信息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的,以户口簿信息为准。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社青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确认报名信息。

7.缴费:考生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标准(10元/科)缴纳考试费。报名期间通过“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内小程序进行缴费。

各区、各学校应指导考生准确进行报名,及时解答考生报名过程中遇到的疑惑,为不具备自行报名条件的考生集中提供报名场地和设备。

四、随迁子女报考公办高中资格审核

(一)信息采集与确认

中考报名期间,随迁子女考生如实在中考管理系统中填报父母信息(含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各初中学校要逐一核对随迁子女考生父母信息,保障所填信息与相关证件一致。

(二)资格审核

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中考管理系统汇总随迁子女考生相关信息,按照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政策规定及《珠海市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审核工作指引》(附件1),根据每位考生实际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公示。其中,随迁子女学籍信息、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审核工作由初中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由初中学校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公安及人社部门做好审核、认定工作;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相关信息,并最终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三)结果公示

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名单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准考证号、姓名及学校全称。公示期间,各初中学校须将审核结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长),于5月13日前,填报《珠海市202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资格信息表》(附件2)并报市招生办(电子版发邮箱:jyjzsb@zhuhai.gov.cn,纸质版盖章同时报送)。

五、指标生资格审核

(一)本市户籍生条件

本市户籍考生,符合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珠教〔2012〕4号)及《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相关规定者,具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二)非本市户籍生条件

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三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具备指标生资格。一是符合2022年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二是初一入学时满足所在区的积分入学资格;三是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四是符合《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号)相关规定。

(三)资格审核

考生是否具备指标生资格,须经学校及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每位考生实际情况,审核确认(市四中、市体校、市属民办中学考生资格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各区、各学校须按照规定准确确认每位考生指标生资格情况。

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符合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后,于2022年5月20日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公示期间,各初中学校须将审核结果通知到每位考生及家长),于5月27日前,填报《珠海市2022年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信息表》(附件3)报市招生办(电子版发邮箱:jyjzsb@zhuhai.gov.cn,纸质版盖章后同时报送)。

六、照顾政策

(一)军人子女类

现在驻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30分录取。

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二类、一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三类岛屿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病故、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受到表彰奖励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20分录取。

正在驻珠海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中考时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5分录取。

军人子女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由市招生办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军人子女类照顾政策具体按珠海市教育局、珠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印发的《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2019〕173号)执行。

(二)消防救援子女类

根据《珠海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珠府函〔2021〕127号),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1级至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降分录取,具体分值参照珠海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标准执行。

(三)警察子女类

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20分录取。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

警察子女类照顾政策具体按照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珠公发〔2018〕75号)执行。

(四)少数民族类

珠海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10分录取。考生需填报珠海市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附件4)。

(五)“三侨生”及台湾户籍考生类

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户籍考生,按照最低录取分数线降低2分录取。归侨青年、归侨子女需提供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归侨证明和户口簿;华侨子女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考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出生证明及护照;台湾户籍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六)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类

获得嘉奖以上表彰或奖励的,或在本地定点医院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或赴湖北等国内外疫情高发地区执行抗击疫情任务的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达到投档分数线的,原则上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按照《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0〕11号)、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珠教基信〔2020〕4号)执行。

以上各类证明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取最高项(不叠加照顾项)。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学校须于2022年4月1日前,将少数民族类及台湾户籍考生类照顾考生信息报送市招生办(军人子女、警察子女、消防救援子女、“三侨生”及医疗卫生人员子女考生名单由市相关单位统一审核提供)。

七、工作要求

(一)严谨负责,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完整

各单位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做好考生报名信息采集与确认,重点做好考生户籍、学籍等关键信息确认及随迁子女报考工作。

(二)准确高效,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各单位根据照顾政策、随迁子女报考公办高中条件及指标生资格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原则,认真核准政策性照顾考生、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考生及具备指标生资格考生,并及时公示结果。

(三)积极主动,做好中考政策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将《随迁子女在珠海市参加中考条件》(附件5)发放给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子女学生,引导每位随迁子女学生及早知晓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及早做好自身准备工作;要针对不同年级的不同要求,严把入学关和转学关,第一时间将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条件以《告知书》的形式发放随迁子女父母,确保相关学生及家长及时知悉我市中考的政策规定。

中考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参加中考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细化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中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联系电话:2124373,2121947。

原标题: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http://zhjy.zhuhai.gov.cn/zsks/ksjj/zk/content/post_3054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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