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

公办综合类大学部级211985双一流

联系电话:010-62751501

学校官网:https://www.pku.edu.cn/

学校地址:北京海淀燕园

2020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阳光高考好师来整理

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相关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北京大学聘任。

第八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非通用语种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A 、A;强基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非通用语种、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双学籍”飞行员、“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三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北京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章程、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招生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

北京大学的其它讯息

更多北京高校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2025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发布了2025年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明确了招生原则、对象、条件、专业、报名程序和考核录取流程。学校强调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生原则,并对体检标准、新生复查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考生需通过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外交学院北京北京西城

清华大学2025年竞赛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2025年竞赛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发布,旨在选拔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优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需通过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经学校核实的申请材料。清华大学将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认定保送生候选人。被认定的考生无需参加其他选拔测试。

清华大学北京北京海淀

北京语言大学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以其独特的语言文化传播使命和国际化教育特色而闻名。2025年,该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的高端涉外人才。以下是招生计划和报名流程的概览。

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北京东城

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25年将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计划招生60人,涵盖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报名条件要求学生具备外语类推荐保送生资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外语水平突出。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选拔程序包括初审、校考(笔试和面试),以及确定资格和拟录取专业。保送生不得转专业,且入校后将进行资格复查。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8日,初审结果将于12月20日前公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北京海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飞行技术专业浙江省招生安排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第一所航空航天高等学府。学校分为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占地3000亩,总建筑面积170余万平方米。建校以来,北航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高校之一,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18年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名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北京海淀

关联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