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艺术类校考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北京电影学院一帆 ~ 整理
本文详细介绍了北京电影学院多个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包括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等。录取主要依据专业校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并设置了常规录取和破格录取两种机制。常规录取要求考生专业校考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按校考成绩择优录取;破格录取则针对计划未完成的情况,适当降低文化成绩要求(如80%或85%),并对校考成绩排名有额外规定(如前10%)。此外,录取过程中还涉及分数比值计算、省级统考合格、志愿填报优先顺序等细节。破格录取名单需公示7天,接受监督。整体录取原则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
戏剧影视导演 | 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表演 | 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 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80%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新媒体艺术; 产品设计; 跨媒体艺术; 摄影; 动画; 漫画; 数字媒体艺术; | ①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在使用以上①录取原则录取后,如考生所报考专业已完成计划,则不再进行破格录取;如考生所报考专业未完成计划,则依据②执行破格录取。破格录取不单列招生计划,不预留招生计划。②对于计划未完成部分,执行破格录取原则: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 10%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85%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录音艺术(电影录音); 录音艺术(音乐录音); 艺术与科技; | 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达到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90%且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
关于录取原则的几点说明:
1.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分省计划招生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时使用的高考文化成绩均不含政策性加分。
2.我校艺术类校考本科各专业录取原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新一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3.关于百分比的计算办法:
①上述录取原则中,分数线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向上取整的计算方式。例如:某省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472 分,乘以 85%计算结果为 401.2 分,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 402 分。
②上述录取原则中,对于破格资格的合格生源范围百分比的计算完成后,结果如有小数,则采取直接舍去小数部分不进位的计算方式。
例如:某破格条件要求校考成绩排名在合格生源前 10%的专业,有 48 名合格生源,乘以 10%计算结果为 4.8,则符合破格录取资格的考生校考排名应在前 4 名。
4.对于保留高考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5.考生报考的校考专业对应类别的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须本科合格。校考与省级统考对应关系依据附件 1。
6.校考专业录取时,仅考虑第一院校志愿;同一院校志愿下如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填报的全部专业志愿均参与排队。
7.破格录取名单将通过【北京电影学院艺术类校考招生系统】在相应专业(含招考方向)合格生源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本科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8.关于专业成绩并列:
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校考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①对于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或者本科录取批次已合并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特殊类型相应科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②对于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生源省份
分数比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所在省(区、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 上述公式在完成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对于四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例如,某历史类考生高考成绩 403 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的特殊类型历史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576 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 0.6997。
※ 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有统一规定,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