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一类自主招生简章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好师来整理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简称“二高”)创建于2007年4月,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的全寄宿制公办高中,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设施设备一流,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学校现有60个教学班,近3000名学生。
我校一直以科技为引领,建设有1000多平方米的机器人实验室与创客教育研究中心,大力发展二高科技创新教育。构建了科技创新素质培养课程体系,逐步实现科技教育普及化,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实施扬长跨越式发展,形成鲜明的科技创新素质培养模式。
经市教育局批准,2023年以一类自主招生的形式面向全市招收50名初三毕业生。
现对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2023年一类自主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一、领导机构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收ACD类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符合深圳市中考划线录取资格,身心健康,初中阶段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知识扎实、成绩优秀,具有拔尖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具有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申请学生应具备以下方面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综合素养方面:
综合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发展,初中阶段总体表现优秀。
(2)学科特长方面:
初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思政、地理等学科方面具有特长,表现突出。
(3)科创能力方面:
在科技发明、课题研究、创新设计、动手实践、创客活动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
四、招生计划
一类自主招生人数为50人,其中招收D类考生不超过12人。
五、选拔录取流程
1.网上报名:
6月10日-14日,考生通过“深圳市普通高中学校一类自主招生管理平台”(https://www.szzk.edu.cn/zzzs)报名我校自主招生,并在系统中录入、上传个人资料,显示报名成功即可。
2.学校筛选:
6月15日-6月20日,学校通过报名平台查看报考学生的资料,按照不低于自主招生计划3倍且不超过5倍的人数筛选审核确定获得参加学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的考生。
3.公布获得参加学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名单:
6月21日,市招办招考网及我校微信公众号公布获得参加学校综合能力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4.学校组织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7月1日(周六),对考生的自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意识、人格特质、思维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5.拟录取名单确认及公示:
中考成绩公布后,招生学校将考生中考成绩和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按照中考成绩占6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学校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再按中考“同分比较”原则排序录取优先者。
拟录取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校划定的一类自主招生中考成绩控制线:500分
拟录取名单将在深圳招考网和我校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确认无异议后在自主招生平台上录入。
6.正式录取:
一类自主招生录取安排在自主招生批进行。市招考办对各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划线录取。
六、监督机制为保障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评审小组:
1.自主招生监督小组成员由校党委纪委委员代表、校外专家代表、家长代表、街道社区代表及教师代表组成。
2.自主招生评审小组主要负责考生的筛选与面试并提供拟录取名单。
七、咨询与投诉校将在招生期间开通以下咨询电话:26502222-8600、8602、8605、8606。
凡报名我校一类自招的家长,请加入我校2023一类自主招生咨询QQ群进行咨询交流。QQ咨询群群号为629583298。一类自主招生咨询QQ群二维码如下: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投诉电话: 26502222-8605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投诉邮箱:Sz2g26502222@sz2g.cn
八、附则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局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本《招生简章》由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