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侨(康桥)书院2021年招生简章(春季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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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宝安区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维护公平、合理的转学插班工作秩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20〕51号)、《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深宝教〔2020〕7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阳光招生、依法办学。
二、各年级拟接收的插班生名额 除三年级、六年级、九年级及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均有极少量学位。
三、申请时间
2021年1月7日—2021年1月16日的工作日时间。
四、申请程序
学校招生办接受家长咨询,有学位年级可受理申请资料,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审。初审合格的,并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无学位不能接收的,不受理资料。(入校咨询请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五、申请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入学材料和积分标准参照《宝安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住房证明、社保证明等。
2.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必须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详见附件)的有关规定开展转学插班工作,拟接收的转学插班生必须符合在深圳市就读的条件。2020年春季及以后招收的转学插班学生严格按照深府规〔2018〕3号执行,即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或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父母具有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特殊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或在宝安有效的居住一年信息登记(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前);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满1年,且都在正常缴费状态。收1年以上社保清单。
(4)收《居住证》网查有效状态打印出来的截图。
(5)以上证件资料,查原件,收复印件。
(二)高中教育阶段
高中转学插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治理“高考移民”有关要求执行,转学手续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办理。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原则要求深户身份,如果是非深户籍的,学生监护人必须是深户或者监护人是非深户但在我市有1年以上的居住证和社保清单证明材料。
六、录取时间
(1)2021年2月18日——2月19日,学区教育办结合各学校规模与班额,根据学校提交的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对审核合格的学生进行录取。 (2)2021年2月20日前,学校对审核合格的插班生录取名单,接收插班生缴费并注册。
七、办理转学手续(2021年2月21日——3月6日)
在春季开学后十五日内完成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供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备注日期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转学申请表、国家学籍卡(家长无法及时提供纸质学籍卡的,可通过网络转输方式发送至学校,学校打印留存)和学生国家学籍信息查询截图(由学校查询)。
八、招生办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55-27483995
王 老 师:13360531950
肖 老 师:13823182025
九、政策提示
自2022年起,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每年开展一次,开展时间为秋季学期(即学年第一学期入学),春季学期不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