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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铁东区中小学招生、分班公告

铁东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2024-5-10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分班工作,确保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现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实际数量、学校规模、分布及交通状况,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划分学区,再根据学校编制、校园校舍等情况,科学确定每所学校的招生规模,统一下达招生计划,按顺序、分批次录取。

二、分批次录取方法:

1.录取批次

各学校分四个批次进行录取招生。

第一批:招收学区内户口和房产“两证一致”的家庭子女、现役军人和公安系统功模(二等功及以上)等子女(“两证一致”截止时间至2024年5月31日)。

第二批:招收学区内2021年8月31日(含)前户口迁入的无房家庭子女(根据2023年预警内容,从2026年起将现第二批“无房迁入的户口”调整为第三批次招收,现第三批次的调整为第二批次招收)。

第三批:招收户口在区外或本地农村的在学区内购房的家庭子女(购房截止时间至2024年5月31日)。

1.私签协议和公证处的房产公证不能作为此批次学生入学依据;

2.房产证必须是独立产权。购买他人房产证中部分产权不能作为此批次学生入学依据;

3.如招生学校在招收完本批次后学位已满,将不再招收第四批次学生。该校符合第四批次学生可以凭原材料直接申报其它就近学校第四批。

第四批:招收户口在2021年8月31日以后从区外和本地农村迁入的及在学区内租房的随迁子女、务工子女。

户籍在2021年8月31日后区内不是因购房或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迁入的:

(1)由非热点学校学区迁入热点学校学区的按原户籍安置入学。

(2)由热点学校学区迁入非热点学校学区的,按最后迁入户籍地址安置入学。

(3)迁入同一学区两次及以上的,参与第四批报名摇号。

招收第四批次时,如出现报名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录取(申请摇号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摇号资格,直接按第二志愿安排学校)。小学第一志愿没摇进去的,直接按第二志愿安排学校。中学第一志愿填报第三中学但没摇进去的,可参加第二中学第四批次后剩余学位摇号,再摇不进去的安排到第六中学。

小学第四批及小学在外地拟到铁东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学生,将视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

三、学区及班额:

2024年学区划分的调整和标准班额将根据适龄儿童普查结果来确定。班级人数小学原则上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

四、2024年认定的学位预警学校:四平市第三中学(含五中)、四平市六马路小学、八马路小学、南一纬路小学。2024年没认定为学位预警的学校如果报名情况也出现了超计划现象,视情况可采取适度调整招生计划数或家长直接参与摇号方式进行招生。

五、分班办法:

中小学校均统一采用市教育局下发的分班软件现场进行分班。中学依据市教育学院组织的考试成绩,兼顾男女学生比例平行分班;小学直接按照男女学生比例平行分班。分班过程由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相关科室和学生家长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