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细则

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格子

攀枝花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幼儿园招生入园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有关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

幼儿园招生按照以县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就近就便。

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三)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四)公正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招生政策要求执行,幼儿园要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规范。

(五)免试入园。

各级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试等,不得拒绝有疾病隐患、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工作实施。

(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

幼儿园合理划定服务范围,在服务范围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招收幼儿。优先保证户籍在服务范围内幼儿入园,持房产证次之,当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学位数时,依次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入园名单;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幼儿园学位数时全部接收,若还有空余学位,在摇号工作结束后,由幼儿园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幼儿。

(二)其他类型公办(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幼儿园招生。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剩余学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政策文件。

(四)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的具体方案、流程等由幼儿园制订,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五)双胞胎(多胞胎)入园。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幼儿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符合报名资格的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幼儿资料,并到幼儿园登记双胞胎(多胞胎)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生成一个随机号码参加电脑摇号,一经录取,在幼儿园审核后可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数中产生。对家长分别用双胞胎(多胞胎)的不同名字多次进行网上报名并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多子女家庭入园。

多子女家庭(非同年入园)参加幼儿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三、招生对象

3—4周岁的适龄幼儿(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2020年9月1日和2021年8月31日)。

四、招生方式

采用“四川省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和录取。各县(区)做好统筹,实现各类幼儿园招生纳入全省招生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五、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准备。

4月底前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按计划做好本园招生工作方案。

(二)网上报名。

全市于5月上旬统一开放“全省系统”,各级各类幼儿园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民办幼儿园结束报名时间应晚于公办幼儿园完成录取时间。

(三)录取工作。

1.时间安排:优抚对象子女、公办幼儿园录取时间为5月底,民办幼儿园录取时间为6月中下旬。

2.摇号工作:公办幼儿园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明确需进行摇号的幼儿园,并监督幼儿园组织开展摇号工作,确保摇号公开公正公平。摇号时间安排在录取结束前一周,摇号结束后,幼儿园应及时告知未被摇中的幼儿家长,改报其他幼儿园。

3.资格审核:公办幼儿园可线下同步审核拟录取幼儿资料真实性,确认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幼儿园补录:对于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8月底前完成补录。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入园工作管理。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咨询及招生平台使用工作。幼儿园按照核定的招生规模和班额,确定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省系统”主动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包括幼儿园基本情况、性质、服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收费标准等。在现场资格审核和新生入园等环节要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适龄残疾儿童,符合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援鄂医疗队及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入园,按有关政策落实。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健全招生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预收费。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按国家规定的班额限制要求,据实审核幼儿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对不顾幼儿园规模,不顾园所实际,挤占配套用房招生的行为,坚决禁止,从严处理,确保从小班开始不出现“大班额”。

(四)做好招生宣传。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幼儿园要强化宣传引导,主动做好幼儿园网上报名工作宣传,引导家长积极使用“全省系统”进行报名。对个别边远地区,家长确实无法使用平台报名的情况,可到拟报名幼儿园现场进行网上报名。

(五)加强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

各县(区)教育和体育局要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幼儿园招生入园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明确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幼儿学籍注册。强化幼儿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籍注册转接等工作,以幼儿学籍作为幼儿园各项补助发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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