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
龙华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深圳市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
学位 类型 | 幼儿户籍 类型 | 住房类型 | 基础分 | 加分项 | |
深户住房、非深户社保 | 户籍情况 | ||||
第一类 | 龙华区户籍 | 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内商品房或保障型商品房 | 60 | 深圳户籍: 1.51%10.1 2.10.1 非深圳户籍: 10.1 | 深圳户籍: 10.1 非深圳户籍: 0.110.1 |
第二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
第三类 | 非深户籍 | ||||
第四类 | 龙华区户籍 | 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其他类住房 | |||
第五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
第六类 | 非深圳户籍 | ||||
说明: 1.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2.以上积分项积分不封顶。 3.招生系统根据户籍、住房类别和社保等条件自动生成学位类型和积分,学位申请材料经“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后台比对和审核后,其学位类型和积分正式有效。 4.商品房及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未到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能申请学位)、房屋租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可作为住房材料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
学位 类型 | 幼儿户籍 类型 | 住房类型 | 基础分 | 加分项 | |
深户住房、非深户社保 | 户籍情况 | ||||
第一类 | 龙华区户籍 | 幼儿园所在社区内商品房或原著居民住房或保障型商品房 | 60分 | 深圳户籍: 1.51%10.1 2.10.1 非深圳户籍: 10.1 | 深圳户籍: 10.1 非深圳户籍: 0.110.1 |
第二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
第三类 | 龙华区户籍 | 幼儿园所在社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
第四类 | 深圳其他区户籍 | ||||
第五类 | 非深户籍 | 幼儿园所在社区内商品房 | |||
第六类 | 非深户籍 | 幼儿园所在社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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