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

宝安区教育局好师来整理

5月20日,深圳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就招生原则、对象、时间、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做出具体安排。

5月24日上午,区教育局组织召开“宝安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部署会(视频会议)”,就时间安排、招生流程、招生纪律等,进行了统一部署。

收到市教育局下发的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后,区教育局召集各学区教办以及幼教集团各园长,对今年宝安区招生政策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综合各方意见起草了《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幼儿园具体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并按全市统一格式要求,制定本园招生简章,报学区教育办审核后实施。各学区教育办则负责根据学位供需数据预测分析,结合摸底调查及公办幼儿园挖潜扩容情况,指导并审核辖区各幼儿园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人数及录取方式等内容。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并结合宝安区公办幼儿园,特别是“民转公”幼儿园招生工作实际,全区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7日—7月23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9日,民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23日。

会议部署:各幼儿园在招生阶段,总体按四个步骤进行,即接受报名,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现场报名等方式接受家长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幼儿的报名申请;递交材料;材料核验;公布结果。

会议同时强调:适龄幼儿为3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同时,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学区教办和学前科审核同意后,方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关于申请学位材料要求,今秋幼儿园招生报名时,为方便儿童家长,对未办理或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将可使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代替。

为确保阳光招生,部署会上,区教育局负责人对幼儿园招生纪律要求做了强调,其中着重明确了5条红线。

宝安区今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实行以学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各学区教育办须在坚持适龄优先、免试就近、公平公正、分级管理四大原则基础上,指导幼儿园开展好招生工作;要确保全区所有社区都有公办幼儿学位的有效覆盖。同时,未到期收回的政府产权幼儿园,也全部执行公办园的招生政策,纳入所在学区教育办统筹、审核。

5条招生红线,则是指任何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为保障适龄儿童能够优先入园,任何幼儿园在未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前提下,不得招收0-3岁儿童入园;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秩序,任何幼儿园不得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录取;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各幼儿园不得有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各幼儿园不得招录非本区居住的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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