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市盐田区幼儿园秋季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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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盐田区教育局出台了相关工作通知。6月13日起,盐田区2020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开始招生,本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可最多选择片区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学位。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全区幼儿园集中招生时间为:6月13日—7月20日,集中招生时段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下现场报名。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学位空余,由相关幼儿园自行组织现场报名和录取。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6月13日—7月10日

网上报名:6月13日上午9点至6月26日下午5点


资料审核:6月29日—7月1日(现场送审)


网上摇号(或抽签):7月6日—9日(各园组织实施)


公布录取结果:不晚于7月10日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6月13日—7月20日   网上报名:6月13日上午9点至6月26日下午5点


7月10日上午9点至7月12日下午5点(可补报或修改志愿)


资料审核:7月11日—7月12日(现场送审)


网上摇号(或抽签):7月16日—18日


公布录取结果:不晚于7月20日


(三)重要提示

1.网上报名系统按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关闭后将不能报名或修改志愿。请家长务必在6月26日下午5点前完成网上报名和修改志愿工作,逾期视为放弃集中招生申报和相关权利。


2.民办幼儿园报名系统将于7月10日至12日期间,面向前期已注册报名的儿童和家长再次开放,方便家长更有针对性地选择民办幼儿园。


报名和信息查询请在PC端(使用电脑,手机无法使用)


登录下方网址:“盐田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登记系统”(http://ertong.sz.edu.cn/ytzs/login.jsp)

二、招生片区及规则

沙头角片区(含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和中英街管理局)


盐田片区(盐田街道)


梅沙片区(梅沙街道)


按片区报名规则:

幼儿园实行按片区招生原则,在集中招生阶段面向本片区进行招生,片区间不得交叉。以住房证明资料为认定依据,每位适龄儿童可在片区内最多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集中招生结束后(7月20日),如幼儿园仍有空余学位,可面向全区随时补招。补招由相关幼儿园自行组织实施(不再开放网上报名系统),按相同入园条件和审核办法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料,自行公布录取结果。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儿童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学期幼儿园招生面向全区3至6岁适龄儿童


小班: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中班插班: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插班: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


(二)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儿童还需符合如下条件:(审核提交资料清单)


1.持有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如正在给儿童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办理回执;非深户籍儿童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户口簿或其他能够验证报名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代替,于入园前再补充提交儿童身份证件。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保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如作为小区居民申请本小区配套园学位的,需持有本小区家庭住房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小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含首期房款收据);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租赁凭证需2019年6月1日前登记备案,且实际居住社区工作站开具《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两个地址完全一致)。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小区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材料。


4.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片区,并持有家庭住房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片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含首期房款收据);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片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片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片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辈房、单位房和廉租房等)。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执行深圳市委组织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报名资料审核的方式为现场送审,请家长完成报名后,凭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序号”(也将作为抽签号使用),按幼儿园届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审核,审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资料审核将在片区内指定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承担审核任务的幼儿园与家长报名的幼儿园以及最终通过程序录取的幼儿园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场审核存在问题的,可以补充材料并复审一次;最终审核结论将作为录取依据统一应用于全区幼儿园。


3.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均为非深户的,需至少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无法提供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原则上不予报名入读我区幼儿园。


四、录取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方式

学位需求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的幼儿园,原则上要根据生源类型,采取摇号(或抽签)方式录取。在规定时段内,申请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不作为是否安排学位的依据。


1.生源类型(分类中的户籍以适龄儿童户籍为准)


A类:盐田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盐田租房或单位房;


D类:非深户,盐田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租房或单位房;


F类:非深户,盐田租房或单位房。


2.录取办法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录取。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方式

辖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仍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向片区招生。


1.小区居民录取。小区居民申请学位人数超过小区配套园学位数的,按照以下生源类型录取:


A类:盐田户籍,本小区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本小区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本小区租房;


D类:非深户,本小区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本小区租房;


F类:非深户,本小区租房。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录取。


(2)非小区居民录取。录取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园,可以招收片区适龄儿童,按照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方式录取。


如需摇号(或抽签)的,公办幼儿园将由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数与学位数的比例安排次序;民办幼儿园根据各园招生简章和本通知要求做好安排。


(三)重要提示

1.采取分类录取、网上摇号(或抽签)的方式,同一类别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启动摇号程序;网上摇号(或抽签)由各幼儿园组织实施,电子摇号机现场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和相关代表进行操作,现场产生的录取学位即时锁定。


2.同一片区内幼儿园启动网上摇号(或抽签)的次序,按各园报名人数与学位数的比例数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即:录取比值越低的幼儿园次序越靠前。如:A园50学位100人报名,B园50学位150人报名,则B园先抽签。


3.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以选择2所公办园和1所民办园,2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不分意愿上的和录取规则上的主次,严格按分类录取和摇号(或抽签)的先后次序确定学位,即:哪一所幼儿园先启动了摇号(或抽签)且获得学位,就锁定已获得学位,不得重复摇号或重复录取。请家长认真阅读报名系统页面的盐田区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公开表,在片区可选范围内,至少填报1所公办园和1所民办园。


4.当2个公办园平行志愿的报名人数均少于学位数时,将根据报名确认的居住地址就近优先派发公办园学位;这一情况下,如家长放弃派发学位,将不再改派另一公办幼儿园学位,则顺位由民办幼儿园志愿直接录取,或在集中招生结束后自行联系现场报名。


教育局咨询电话:0755-2522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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