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类考试说明
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好师来整理
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相关专业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性质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市级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础技能和素质测试,旨在考查考生的造型能力、审美能力、艺术素养,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专业目录范围
本说明适用于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以及招生院校要求参加市级统考的其他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三、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四、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素描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考试形式:写生、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默写。
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由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由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色彩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图案。
考试形式:
1.人物头像、静物、风景写生;
2.根据文字描述进行默写;
3.根据黑白图片画彩色绘画;
4.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由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丙烯颜料,由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考试形式:
1.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2.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考试工具和材料:
试卷用纸由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马克笔、蜡笔、彩色铅笔、水彩,由考生自备。
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考试目的和要求
(一)素描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造型能力,包括对形体、结构、空间、黑白、质感、构图等方面知识的认识、理解和表达能力。
考试要求:
1.形象鲜明,构图完整,比例准确,解剖、透视关系正确,形体、结构关系正确;
2.有深入的刻画能力,重点突出,画面整体感强;
3.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体积与空间表现准确;
4.形象生动,富于艺术表现力。
(二)色彩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色彩的理解、表现和感受能力,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以及色彩技法运用能力和艺术表现力。
考试要求:
1.构图严谨,造型完整;
2.色调和谐,色彩丰富,色彩关系合理;
3.塑造充分,用笔生动,技法运用得当;
4.富于艺术表现力。
(三)速写(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美术史素养、美术鉴赏能力、形象组织能力、画面构成能力、生活观察能力和艺术想象能力。
考试要求:
1.准确应对命题要求,回应和解决命题所提出的问题;
2.美术史知识点把握清晰,理解准确,艺术和人文素养扎实;
3.构图和形象组织合理,造型生动,技法表现得当;
4.敏锐的观察生活能力,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六、考查范围
素描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石膏头像和人像,可扩展到半身胸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色彩科目的考查范围一般为静物、风景,头像,原则上不扩展到带手半身像。
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的命题内容来源于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
七、评分等级划分标准
(一)素描
等级 | 评分标准 |
一等 |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正确把握对象的形象特征和动态结构,造型准确严谨,刻画深入,表现生动,具有较强的形象特征刻画能力与艺术表现力。 |
二等 | 比较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形象特征与动态结构有一定的认知,造型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素描关系比较明确,具有一定的形象特征刻画能力,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
三等 |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具备一定的造型能力,素描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
四等 |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人物形象塑造,刻画能力较弱,表现能力与整体效果较差。 |
五等 | 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不具备基本造型能力,对人物形象特征缺乏基本认识,画面效果差。 |
(二)色彩
等级 | 评分标准 |
一等 |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物体刻画深入,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富有美感。 |
二等 | 比较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调和谐,有一定的色彩塑造能力。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物体刻画较深入,有一定美感。 |
三等 |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调及色彩关系比较明确,有一定的色彩塑造能力,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
四等 |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画面物体的色彩塑造,表现不够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较弱。 |
五等 | 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色彩关系紊乱,画面整体效果差。 |
(三)速写(综合能力)
等级 | 评分标准 |
一等 |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正确把握命题的形象特征,风格把握准确,构图合理,刻画深入,表现生动,想象力丰富,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
二等 | 比较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命题的形象特征有较好的认知,风格把握比较准确,构图比较合理,表现比较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较好,有较好的想象力。 |
三等 |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具备一定的造型能力和风格特征把握能力,构图比较合理,表现缺乏生动,画面整体效果一般,有一定的想象力。 |
四等 | 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造型和风格特征把握,刻画能力较弱,表现能力与整体效果较差,想象力平庸。 |
五等 | 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风格把握能力不够,对形象特征缺乏基本认识,构图失当,画面效果差,毫无想象力。 |
本考试说明自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开始执行。